http://www.3456.TV/xiehui/3456_ytnyjx 2010/4/22 9:30:01 浏览次数:1632
第六条
烟台市农业机械协会的业务范围是:
(一) 受政府部门的委托,对本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、法规的制订进行研讨,并提出建议;协助政府部门监督检查行业政策、法规的贯彻执行;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制订、修订本行业的有关标准,并组织贯彻实施。
(二) 参与政府购机补贴工作,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补贴机具方案,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(三) 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,严格执行农业机械产品质量、维修质量和作业质量标准,依法组织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,开展农业机械质量管理工作咨询服务。
(四) 开展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,组织技术交流和先进技术的有偿转让。
(五) 为会员提供生产、产品营销、市场信息、技术、业务等方面的服务,提高会员的组织化程度和驾驭市场的能力,保护会员的利益。
(六) 组织会员协商订立行规行约,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,协调会员之间的利益关系,调解会员之间的利益纠纷。
(七) 组织会员之间,会员与有关单位之间进行经济、技术、贸易的交流与协作。组织举办全市性展销会,组织参加市外和性的展览展销;
(八) 承办政府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,开展有益于本行业和会员单位的其他活动。